工信部 十宗罪

作者:李大苗2009-06-1011:06:45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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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该“通知”的理由是青少年,而实施是面向所有国民。以部分人行为能力不足而易于受害为言词,实际将全体国民列为道德被告,并推定有罪,对私生活干预,也是对清白人的无端猜忌。以崇高的名义对世俗整肃和防范,就其“原罪”情怀而言,堪比中世纪“宗教法庭”的原教旨,是反社会的,反人性的也是反人类的。此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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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十宗罪


71日后销售的电脑,必须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519日发文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细查,这部冠以红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的东西,行文编号是“工信软【2009226号”,而其实际文题是《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软件的通知》。到该部的网站查看,该文系该部的“软件服务司”的行文序列号,但该文件的印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再查,该部另有“规定”的行文序列号,比如《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序列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比照后可即知,但凡以该部的“令”为序列号的,都是“规定”和“办法”,按照该部的网页,归纳到“部门规章”的分栏中,而所谓《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软件的通知》,则列在“软件服务司”独立的“文件发布”分栏中。然而,这个“通知”却盖有工信部的红印,内中的蹊跷可略猜一斑。

显然,这个“通知”并非属于该部的规范文件,无需抄报诸如国务院法制局或办公厅及其它机构,却在工信部的名义下,另行发出,并强制社会执行,该“通知”显然涉嫌欺瞒。此一宗罪。

再查该部的职责范围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内计15项职责中,全然没有对网络不良信息的管辖和处置权,更没有对家庭计算机使用的管辖与处置权,而尤其还没有对青少年不良嗜好和行为的管辖权。该“通知”越权,滥权实属不法。此二宗罪。

据说,为着实现“通知”的目的,工信部向软件厂商支付了近4千万元。可事项却是不属工信部权属的管辖范围,当然也就不属于规定的财务事项,却动用财政款项,即使按其所言“中央财政资金”,也不是预算项目,无论如何都违反预算法令,蔑视人大权威。此三宗罪。

4千万元的采购或交易,都远远高于国家采购招标的最低要求。工信部没有发布招标公告,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招标,既不公开,也不透明地与特定对象达成特定的商业交易,分明践踏法律,亦属权力腐败和权力恶意。此四宗罪。


向社会推荐特定企业或特定产品,已经被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理由非常简单,就是动用了政府信誉为商业行为担保,不仅制造不公平交易,也滥用和败坏政府权力。而政府的行政行为不适用《民法》,并为《刑法》豁免,且《行政法诉讼法》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约束力。明知受害者不得法律保护,而工信部故意而为之,不仅故意而为,而且还强制企业和用户接受,这样做分明是强权欺诈。此五宗罪。

工信部强制用户和企业使用和预装的软件,名义上是两家,实际上是一家提供系统,另一家预录关键词的数据库,是故意的商业托拉斯常见手段。强制国内所有成品计算机厂家预装明确指定独家产品,对其他竞争性产品实行排除性和歧视性强迫,是在用行政手段玩弄《反垄断法》。此六宗罪。

明知计算机绝非仅青少年使用,而且青少年只是计算机用户的少部分,工信部的“通知”却以“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为名,在所有成品计算机上预装该软件,显然不是意在保护青少年,而是故意对更多的其他客户的权利,利益和尊严的傲慢与侵害,也更是对国民私生活的干预和强制。此七宗罪。

纵然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属于全体国民的关心,但监护子女仍然是家长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是家庭与个人的私权利与义务。以看起来高尚的名义,哪怕真地益于青少年,也是部分家庭受益,而且这样的家庭都有能力,也更有义务来自己担当,可却要由全体纳税人来支付。这不仅是政府滥权,也是对纳税人利益与尊严的侵害。此八宗罪。

该“通知”申明的理由,不仅没有法律授权的依据,也超出法律既有的管辖,在高尚的名义下,用“以德治国”抹掉“依法治国”。不仅这样,还是顶着部级机关“红头”,其实是内设的司级部门“通知”,用“文件”替代法律,替代法治,而且施行比法律还强悍的经营,交易,以及生活,娱乐和休闲的普世管制。此九宗罪。

该“通知”的理由是青少年,而实施是面向所有国民。以部分人行为能力不足而易于受害为言词,实际将全体国民列为道德被告,并推定有罪,对私生活干预,也是对清白人的无端猜忌。以崇高的名义对世俗整肃和防范,就其“原罪”情怀而言,堪比中世纪“宗教法庭”的原教旨,是反社会的,反人性的也是反人类的。此十宗罪。


又:今天回答记者提问工信部这个“通知”时,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反问对方“你有孩子吗?”这种自以为得意的反止,并不会令我讶异,但绝对令我好奇。秦刚的这个理由,可以参用成“你有领导吗?”。那么多纯洁的好领导都不幸地包了二奶,看着就有千秋万代地揪心,若也能发个通知,所有领导上岗前都预阉了,这该会有多好啊。可是,真的,哪怕当下领导多么淫滥,也不是让秦刚受剪子的理由,况且,即使那真地能再造盛世辉煌,也得要给秦刚留点“对食”,不是么?

本文作者:李大苗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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